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非常广泛。 它既包括食品包装材料,也包括预期在正常和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与食品接触的任何其他材料和物品(即,咖啡机,某些食品加工机器)。 提供食品接触材料(包括食品接触添加剂)的化学公司和食品包装或食品公司都需要遵守欧盟的食品接触法规。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如何遵守欧盟的食品接触法规,重点是欧盟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

欧盟食品接触法规概述

欧盟有很多食品接触法规。您只需要遵守2个主要要求和某些针对您产品的措施。

法规说明

1935/2004号法规(EC)

这是欧盟的框架法规,并规定了所有食品接触材料(FCM)的一般要求:

FCM不得以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水平将其成分释放到食品中,或以不可接受的方式改变食品的成分,味道和气味;

欧盟可能会针对某些类别的材料和物品(即塑料)制定具体措施。 当采取特定措施时,业务运营商必须提供书面的符合性声明(DOC);

经营者必须建立从生产到分销的FCM追溯系统;

标签:在尚未投放市场时尚未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应贴上“与食品接触”字样,或使用或使用的具体说明或以下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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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法规(EC)202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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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M的制造应遵循良好生产规范(GMP)的一般和详细规则;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并保持文件制度。

材料专用措施

仅适用于在食品接触物质,规格和限制的肯定清单上有特殊要求的特定材料。

关于塑料的法规(EU)No 10/2011

关于活性和智能材料的(EC)第450/2009号法规

关于再生塑料的第(EC)282/2008号条例

陶瓷指令84/500 / EEC

再生纤维素膜指令2007/42 / EC

对于上述材料,需要遵守声明(DOC)。

注意:对于没有特定欧盟措施的FCM,成员国可以采用自己的国家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

物质具体措施

1895/2005 / EC法规-限制在FCM中使用某些环氧衍生物;

93/11 / EEC指令-从橡胶奶嘴和安抚奶嘴中释放N-亚硝胺和N-亚硝基稳定物质

源自中国或香港的三聚氰胺或聚酰胺制成的厨具的欧盟法规284/2011。

对于某些在欧盟一级没有具体措施的食品接触材料(例如涂料,粘合剂和纸张),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已制定了自己的国家规定。 您还需要遵守这些国家措施。 可以在下面找到更多信息。

欧盟国家食品接触材料立法概述

在本文的其余部分中,我们将以法规(EU)No 10/2011(也称为塑料法规)为例,向您展示如何遵守特定措施。

关于塑料材料和物品的(EU)No 10/2011条例

塑料法规是针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最全面的特定欧盟措施。它规定了有关以下方面的规则:

它列出了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塑料层的授权物质(单体,起始物质,添加剂等)的联合清单。

它为肯定列表中的某些物质设置了特定的迁移极限(SML)和限制条件。

它将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最大总迁移极限(OML)设置为60mg / kg食品。

它列出了合规性测试要求(例如,食品模拟物,测试持续时间和温度)。

它列出了合规声明(DoC)要求。

塑料授权物质联合清单

《塑料法规》附件I是可用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塑料层制造的授权物质的肯定清单(请参见下图)。该清单涵盖了单体,起始物质,添加剂和聚合物生产助剂。

 

如果可用,还将列出限制,规范和特定的迁移限制。完整列表可在此处下载

注1:联合清单不包括授权的溶剂和着色剂,以及仅用于制造粘合剂,涂料和印刷油墨的物质。 如果符合国家法规,也可以使用临时清单上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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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所列物质还必须符合第10栏规定的限制和规定(即“不得用于与脂肪类食品接触的物品”)。 由所列物质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必须符合第8和第9栏中给出的特定迁移限制(SML)。

合规性测试-迁移测试

有害物质向食品中的迁移是食品接触材料的主要安全隐患。 FCM的合规性可以通过迁移测试来验证。塑料法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成品材料和物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迁移极限(SML)和总体迁移极限(OML)。

特定迁移极限(SML):可以从FCM迁移到食品中的特定物质的量。通常以mg / kg表示。通常可以在“联合”列表的第8列和第9列中找到它。

总体迁移极限(OML):可以从FCM迁移到食品中的所有化学物质的总量。通常表示为mg / kg食物或每种食物接触表面积(mg / dm2)。

迁移测试通常通过使用各种食品模拟物来完成(例如,酒精使用10%的乙醇,酸性食品使用3%的乙酸)。测试温度和持续时间也根据食品包装使用条件而有所不同。

合规声明(DoC)

如果您是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添加剂)的制造商或供应商,请务必向客户保证您的产品符合适用的欧盟和国家法规,这一点非常重要。塑料法规要求对成品塑料材料和制品,其制造的中间阶段的产品以及用于制造这些材料和制品的物质(零售阶段除外)提供书面的符合性声明(DoC)。

每个制造商都必须根据其在供应链中的角色来声明自己的责任,并向客户传达其DoC(请参见以下示例)。

单体或添加剂的生产者:确保该物质已被授权使用并符合欧盟清单中列出的限制和规格。

中间塑料产品的生产商:确保所有单体和添加剂均得到授权,并指明可符合迁移限制的使用条件。

最终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的制造商:指出可以遵守限制和迁移限制的使用条件。通常,对成品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进行迁移测试,以验证其符合性。

合规声明(DoC)的要求

塑料法规还要求食品接触材料的书面符合性声明包含以下信息。

签发DoC的业务运营商的身份和地址;

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身份和地址;

食品接触材料,中间产品或物质的身份;

声明日期;

确认塑料材料或制品,生产的中间阶段的产品或物质符合欧盟框架法规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有关受任何限制或规范约束的物质合规性的信息;

有关材料或物品使用的规范,例如:

(i)打算与之接触的一种或多种食物; 

(ii)与食物接触的处理和储存的时间和温度; 

(iii)食品接触表面积与用来确定材料或物品符合性的体积之比;

当在多层材料或制品中使用功能屏障时,确认该材料或制品符合第13条第2款,第3项和第4款或第1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要求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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