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多环芳烃的法规主要集中在欧盟, 有欧盟REACH 法规、德国LFGB 和德国GS 自愿性认证。美国环保署曾经评估过致癌性的PAHs 的种类,但并没提出管控要求。从近年欧盟非食品消费品预警系统(RAPEX)中的通报情况来看,欧盟国家特别是德国,对含PAHs 的违法产品执法非常严格,多家企业因含有PAHs 而被处以巨额罚款、禁止进口、召回和销毁产品的处罚。
PAHs 的高风险材料有橡胶材料; 软性的、黑色的、有异味的聚合物材料;油漆、清漆层、胶水;经过防霉防腐处理的材料等。
REACH 法规对PAHs 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针对SVHC 清单中的PAHs,若物品中某项PAH
超过0.1%,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二是附录XVII 第50条要求2015 年12 月27 日起禁用消费品可接触部件中的8项PAHs。
2007 年11 月20 日,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ZEK)
AtAV 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GS 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 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 月1 日生效,届时所有GS 标志认证机构将开始加测PAHs 项目。相关测试要求经过几次更新,现行版本为2014AfPS GS:01 PAK,限制18 项PA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