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V莱茵6000小时EPR测试报告
2012年12月1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了第(EU) No 1194/2012号条例《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第2009/125/EC号指令关于定向灯、LED灯(发光二极管灯)及其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之实施细则》,对应2009年3月18日发布的欧盟委员会第(EC)No 244/2009号条例《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第2005/32/EC号指令关于非定向家用灯的生态设计要求之实施细则》。至此,欧盟对LED灯形成了完整的强制性生态设计要求。本文整合两份条例为相关企业提取出定向LED灯和非定向LED灯的能效要求、功能要求及产品信息要求。
引言
2009年10月31日,欧盟颁布了《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2009/125/EC),简称ErP指令,正式取代2005年7月22日欧盟颁布的《制定耗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2005/32/EC),即EuP指令。将EuP指令中的耗能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这意味着生产、使用、回收等阶段与能源消耗相关的产品都被纳入ErP指令的管辖范围。不过,ErP指令仅仅建立了一套框架,并未对某种产品规定任何要求,针对具体产品的要求,是在相应的实施措施(IMS)里规定的。
ErP指令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CE体系中,因此,相关实施措施涉及的产品在出口欧洲之前,必须考虑ErP指令的要求,才可以加贴CE标识。
根据欧盟No 765/2008条例,违反ErP指令及其实施措施的规定,出口企业将面临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严厉的法律惩罚和更大的出口风险。欧盟成员国边界监管机构获授权直接查验技术文档、测试报告、EC合格声明等合格评定文件性资料。违反法规的惩罚力度提高,最严重情况将负刑事责任。
LED灯生态设计要求
1. LED灯的能效要求
1.1非定向LED灯能效要求
下表1-2给出了不同灯罩的非定向LED灯的能效计算公式及修正系数。可见欧盟对不同功率的灯的光效要求是不一样的。
表1给定额定光通量对应的最大额定功率
适用日期 |
给定额定光通量对应的最大额定功率 |
|
透明灯 |
非透明灯 |
|
2009年9月1日起 |
0.8*(0.88√Φ+0.049Φ) |
0.24√Φ+0.0103 |
2016年9月1日起 |
0.6*(0.88√Φ+0.049Φ) |
0.24√Φ+0.0103 |
表2非定向LED灯能效修正系数
修正范围 |
最大额定功率 |
显色指数≥90的非透明灯且P≤0.5*(0.88√Φ+0.049Φ) |
Pmax/0.85 |
带有第二罩子的非透明灯且P≤0.5*(0.88√Φ+0.049Φ) |
Pmax/0.95 |
需要外部电源的LED灯 |
Pmax/1.1 |
1.2定向LED灯能效要求
定向灯的能效要求主要通过能效指数(EEI)来评估:
EEI=Pcor / Pref
Pcor是在标称输入电压下测得的额定功率,并根据表3修正。
表3定向LED灯能效修正系数
修正范围 |
修正功率Pcor |
使用外置LED灯控制装置的灯 |
Prated×1.10 |
有防眩光罩的灯 |
Prated×0.80 |
Pref 是根据有用光通量获得的参考功率:
若Φuse≤1300lm 则Pref=0.88√Φuse + 0.049Φuse
若Φuse>1300lm 则Pref=0.07341Φuse
其中有用光通量(Φuse)定义为:
—光束角≥90°的定向灯,并且在包装上警示此灯不适合重点照明:在120°圆锥角内的额定光通量(Φ120°)。
—其他定向灯:在90°圆锥角内的额定光通量(Φ90°)。
表4规定了不同时期,欧盟对定向LED灯能效指数的具体要求。
表4定向LED灯能效要求
实施日期 |
2013年9月1日 |
2014年9月1日 |
2016年9月1日 |
最大EEI |
0.5 |
0.5 |
0.2 |
2 LED灯的功能要求
现阶段由于白炽灯已经禁售,而节能灯存在汞污染危害,绿色环保的照明重担就落到了LED肩上。在这个LED大步迈进照明市场的关键时刻,由于消费者对LED照明产品还不够了解,不够信任,产品的质量就尤为重要。为了更利于LED照明的发展,欧盟对LED灯的功能性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表5定向LED灯和非定向LED灯的功能性要求
功能参数 |
第一阶段要求(另有说明除外) |
6000小时灯的残损率 |
2014年3月1日起:≥0.90 |
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 |
2014年3月1日起:≥0.80 |
失效前的开关循环次数 |
≥15000次 若额定寿命≥30000H 否则:≥以小时表示的灯的额定寿命的一半 |
启动时间 |
<0.5S |
至95%光通量的预热时间 |
<2S |
早期失效率 |
≤5.0% 在1000小时时 |
显色指数 |
≥80 ≥65 对于室外或工业应用的灯 |
颜色的一致性 |
CCT偏差在一个6-阶麦克亚当椭圆内 |
功率因素 |
P≤2W:无要求 2W<P≤5W:PF>0.4 5W<P≤25W:PF>0.5 P>25W:PF>0.9 |
在颜色一致性方面,欧盟的评判标准是6阶麦克亚当椭圆,测试得出色度坐标后,需要通过相关计算或专业软件来确定色容差。
对于6000小时的测试项目,耗时大约9个月,所以已经在欧盟销售的产品需要在2013年6月前启动测试程序。
3产品信息要求
产品信息是监管机构审查的第一事项,也是相对来说比较方便检查的事项,需要制造商对应两个实施细则里的具体要求完善每一项产品信息要求。
替换灯作为LED照明产品渗透市场的一个主要形式,企业需要关注等效宣称的产品信息要求,其实也是对产品的潜在性能要求。
3.1非定向LED灯产品信息要求
对于非定向LED灯,在产品和免费网站上需要给出标称光通量、标称寿命、色温、开光循环次数、至60%光通量的预热时间、产品尺寸和对调光性能和使用环境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energy-saving lamp(节能灯)”或类似的推广声明只能用于满足能效要求的非透明LED灯。等效宣称需要满足表6的额定光通量要求:
表6非定向LED灯等效特定功率白炽灯光通量要求
额定光通量φ(lm) |
136 |
249 |
470 |
806 |
1055 |
1521 |
2452 |
3452 |
宣称等效的白炽灯功率W |
15 |
25 |
40 |
60 |
75 |
100 |
1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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