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U)2020/878 法规,对REACH法规的附件II进行了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规定了欧盟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新规定意味欧盟市场对SDS的要求将有所修订。新规定EU)2020/878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现有的SDS可以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
2022 年12月31日之后出口到欧盟的相关材料和物质需要提供符合EU)2020/878法规要求的SDS报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提早准备联系我们办理完成新版SDS报告。
新的(EU)2020/878 法规相比之前SDS要求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 SDS格式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版7和8保持一致。
2. 在SDS第1节中增加混合物*的配方标识符(UFI)(如有);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3. 在SDS第2节危险识别信息中强调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 根据CLP 1272/2008的规定,增加特定浓度限值(SCL),乘数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新法规( EU)2020/878一般要求详情:
以下是两个常规要求:
1. 安全数据表中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清晰和精确,避免使用行话、首字母缩略词和缩写。不得使用诸如“可能危险”、“对健康无影响”、“在大多数使用条件下安全”或“无害”等陈述,或任何其他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不具有危险性的陈述,或与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不一致的任何其他陈述。
2. 安全数据表的所有页面,包括任何附件,均应编号,并应注明安全数据表的长度(例如“第1页,共3页”),或指示后面是否有页面(例如“下一页继续”或“安全数据表结束”)。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专注于编制 、更新、翻译 各个标准的 MSDS/SDS,竭力为广大客户提供MSDS/SDS报告。随着法规的不断更新,MSDS/SDS所参照的标准也会相应作一些更改。我们会一如既往地紧随于新法规,与时俱进,力求报告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