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I提供各国标准双酚A检测:中国 GB 13116-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 GB 14942-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5009.99-200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我国的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酯树脂和成型品中酚(蒸馏水,回流6h)的溶出量不大于0.05 mg/kg,是采用滴定的方法对溶液中游离的酚进行定量计算。 欧盟 欧盟2008/39/EC指令规定双酚A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的迁移限量为3 mg/kg。欧盟采用液相色谱对双酚A的迁移量进行检测(检出限为0.2~0.7 mg/kg)。 美国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规定双酚A 可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料使用。BPA(1993)规定最大可接受剂量或者参考剂量是0.05mg/kg.bw。 2011年1月14日在欧盟的期刊上公布了针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的新的法规 EU 10/2011,新法规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直接在其发布后20天生效。该法规将于2011年5月1日全面取代原有的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的指令2002/72/EC,但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是一个过渡条款实施的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