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RoHS/REACH 、中国 RoHS 管控新要求
欧盟 RoHS 2.0 即将进入十项时代
2015 年 6 月 4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 (EU) 2015/863 对 RoHS 2.0(2011/65/EU) 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 、 BBP 、 DBP 、 DIBP) 列入 RoHS 2.0 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 II 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此指令将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欧盟成员国需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此指令对于不同的电子电气产品给出了详细的强制实施日期:
类别 8 ( 医疗器械 , 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和类别 9 ( 监视和控制设备 , 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设备 ) 将从 2021 年 7 月 22 日开始执行;
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 类别 1 至类别 7, 类别 10, 类别 11) 将从 2019 年 7 月 22 日开始执行。
2018 年底欧盟 REACH 法规 SVHC 可能增加至 197 项
2018 年 9 月 4 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公布对 6 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 SVHC 展开
公众评议。为期 45 天的公众评议将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结束。如果所有提议的物质都被
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 SVHCs ),则候选名单上列出的 SVHC 总数将从 191 个增加到
197 个。
中国 RoHS 管理要求将产生变化
2018 年 3 月 15 日,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
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32 号),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
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
署、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其中的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基本同欧盟 RoHS 的豁免清单一致。
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
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
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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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差异对比以新版标准报批稿为依据,仅供参考,请以各国最终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