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ck 是由澳大利亚通讯局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简称 ACA) 为了通信设备发的认证标志。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依照下面步骤使用 A-Tick:
1 、产品执行 ACAQ 技术标准测试 (C-Tick 将在 精准通 做测试认证 )
2 、向 ACA 登记使用 A/C-Tick
3 、填写 “ 符合声明表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 ,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
4 、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上有 A/C-Tick 标志的标识 (label) 5 、销售给消费者 A-Tick 仅适用于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多半是申请 C-Tick , 不过电子产品如果申请 A-Tick ,则不需另外申请 C-Tick 。
自 2001 年 11 月起,澳大利来 / 新西兰的 EMI 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 ACA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当局随时抽查:
1. 测试报告-最好由 NATA 或与 NATA 互让之认证机构,如 NVLAP 或 A2LA 认可的实验室核发才有效,否则要求样品送测机率非常高。
2. "Application to use the C-tick Mark" Form -必须由澳大利亚 / 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
3. "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 -必须由澳大利亚 / 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签名负责之厂商,有责任确保销售之产品仍符合 EMI 方面的规定。
4. 原始之设计图稿及规格书 ( 如:线路图、方块图、 User's Manual 和 Service Manual 等 ) 。
5. 叙述制作时之生产检查程序,以确保 EMI 特性之维持。
6. 任何会影响到 EMI 的变更叙述和必要之测试记录。
认证周期 : 1-2 周 .
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对级别一的产品,供应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级别一的产品可以自愿申请 C-Tick 标志,但是供应商在选择使用该标志后,在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描述书的同时,还要提供符合性记录,以证明声明中所描述的产品已符合了相关的 EMC 标准。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按相关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则需要提供技术结构文件,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即 CISPR11 与 CISPR22 覆盖的产品。目前,通信终端产品仍就包含在此范围内,但是从 2003 年 11 月 7 日起,终端产品将被划分到级别二产品中。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同时还要出具由 QSM 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C-Tick 标志旁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以便 ACA 在市场上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 EMC 负责的供应商。信息的标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 .澳洲供应商的注册名称与地址。
2 .澳洲公司注册号( 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 )
3 .由 ACA 颁发给澳洲供应商的号码。
4 .产品在澳洲市场上使用的澳洲注册商标。
澳大利亚的 EMC 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级别三产品前,必须在 ACA 注册,申请使用 C-Tick 标志。
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对级别一的产品,供应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级别一的产品可以自愿申请 C-Tick 标志,但是供应商在选择使用该标志后,在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描述书的同时,还要提供符合性记录,以证明声明中所描述的产品已符合了相关的 EMC 标准。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
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按相关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则需要提供技术结构文件,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
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即 CISPR11 与 CISPR22 覆盖的产品。目前,通信终端产品仍就包含在此范围内,但是从 2003 年 11 月 7 日起,终端产品将被划分到级别二产品中。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同时还要出具由 QSM 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