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常规九项备案报告检测项目:
微生物五项: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耐热大肠杆菌
重金属四项:汞砷铅镉
加测项目:抗生素,去屑剂,二恶烷,甲醇,石棉等
2.流通报告常规检测项目:
微生物五项: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耐热大肠杆菌
重金属四项:汞砷铅镉
3.其他可加测项目:
PH、泡沫,总有效含量,相对密度,稳定性,外观,香气,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新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自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 年版) 的修订版。 2015年11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12月23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