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产品在带有人员的索道安装区域内跌落,则应遵守2000/9 / EC指令。

验证要求

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是由欧盟设计的,它们涵盖了上述每个部门的产品的所有要求。

指令2000/9 / EC将“设计为将人员作为”由多个部件组成的设施,设计,制造,组装并投入使用的承载人员的目的的缆车设施“。这些可以是例如缆车铁路,吊船和椅子升降机或拖拉机。第1条, 6列出了指令未涵盖的安装。

基本安全要求见本指令附件二。

需要注册机构?

在进行评估程序之前,重要的是确定您,制造商是否可以自己评估您的产品,或者是否需要涉及一个公告机构。

在索道安装用于携带人员的情况下,必须有通知机构的协助。

通知机构通过进行合格评定来验证子系统和安全组件的合规性。它还确保技术文档足以支持产品合规性。

当认证机构确信产品符合要求时,它将发出符合性证书以确认。然后制造商将制定符合性声明(DoC),以根据相关指令声明其全部责任。 DoC的建立是一项法律义务。

合格声明必须包括制造商的详细信息,例如名称和地址,产品符合的基本特性,任何欧洲标准和性能数据以及公告机构的标识号以及代表组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签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您的具体指令。

要找到成员国指定的进行合格评定的公告机构,请使用NANDO - 新方法通知和指定组织数据库。您可以通过指令搜索Notified Bodies或通过NANDO主页按国家搜索。

检查一致性

用于携带人员的索道安装的指令详细说明了要求和安全组件,它提供了评估产品一致性的不同模式,以便制造商贴上CE标志。

指令设定的指南区分产品设计的评估和实际生产。产品设计可通过EC型式检验,全面质量保证和单元验证进行评估。生产过程可以通过生产质量保证,产品验证,全质量保证模块或单元验证来评估。与安全组件相关的不同合格评定程序的详细信息在指令的附录V中列出。制造商必须制定并签署EC符合性声明。

技术文档

关于不同合格评定程序的技术文件的要求,见指令附录V.

粘贴CE标志

一旦必要的步骤已成功完成,标志必须贴在安全组件上。

标记必须清晰可见地放置在产品上,或者如果由于产品的性质而不可能,请将其贴在包装和随附文档上。 CE标志由以下形式的缩写“CE”组成:

Affixing CE marking

粘贴CE标志

如果CE标记缩小或放大,则必须遵守上述刻度图中给出的比例。

CE标志的各种部件必须具有相同的垂直尺寸,并且不得小于5 mm。对于小型安全组件,可以免除此最小尺寸。

CE标志后面应附有附加的年份的最后两个数字和处理合格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的标识号。

当产品符合涵盖其他方面的其他指令,并且还提供“CE”标志时,所附文件必须表明该产品也符合其他指令。

然而,当这些指令中的一个或多个允许制造商在过渡期间选择应用哪种安排时,“CE”标记必须指示与制造商应用的指令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在欧盟官方公报中公布的指令的特殊性必须在指令和随附的这些产品所要求的文件,通知或说明中给出。